高雄地檢署日前偵辦日月光K7廠涉嫌排放廢污水案今天(3日)偵結。高雄地檢署認定日月光K7廠違法排放重金屬廢水,因此將在押的廠務處長蘇炳碩、廢水組主任蔡奇勳、工程師何登陽、劉威呈及游志賢等5人依「刑法」中的流放毒物罪、以及「廢棄物清理法」起訴。另外,日月光公司也因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被起訴,至於,日月光董事長張虔生與被交保的副總林顯堂皆因無不利事證而獲不起訴處分。
高雄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元冠說:『(原音)本組勘驗日月光公司相關監視器記錄畫面,以及林顯堂、張虔生等被告的公務手機、私人手機,以及本署檢察官逐筆逐案勘驗相關電子郵件寄件夾、收件夾等郵件,均未發現足以證明被告林顯堂、張虔生於102年10月1日當天即知悉,事先、事中或事後知悉或事後有任何指示的不利證據,因此依法予以不起訴處分。』
而在日月光K7廠涉嫌未經申請,就以海放管排放廢水部分,檢方認為無刑事責任,僅涉及行政疏失,交由高雄市環保局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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